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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徐达内
昨天上午,门户均以直播架势从河北邯郸中院发回王书金案庭审答辩过程,微博上更是围观者众。
王书金这个名字难免有点陌生,那就改称他为聂树斌案"真凶"。当他2005年供认曾在1994年于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里奸杀一名妇女时,距承认犯下同一罪行的聂树斌被枪决已经10年。"一案两凶",引发愕然。八年来,在聂母的身边积聚了大量同情声援者,推定聂树斌当年是因为刑讯逼供才招认莫须有的罪名,将此案能否平反视作中国法治是否公正的重要标志。
现在看来,5天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新浪开通官方微博账号,应该就是未雨绸缪吧,因为次日即有播报:"定于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九时零分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
于是,昨天上午9时,聚光灯齐齐打向邯郸。在展示了庭外有记者举起"官媒进,我们也要进!"标语的场景之后,10时许,凤凰网在直播页面中带来了"河北检察院: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的消息。根据所附记录,检方认为:"王书金关于被害人尸体特征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实际情况不符第一……王书金仅供述其强奸杀害被害人,没有供述被害人颈部缠绕花衬衣的情节;王书金关于杀人手段的供述与西郊案的实际情况不符。该案中被害人……全身未发现骨折……系窒息死亡,王书金供述的是先掐被害人脖子,后跺胸致被害人当场死亡;王书金关于作案具体时间的供述与西郊案实际情况不符;王书金关于被害人的身高供述与被害人实际身高不符。"
检方当然也明白本案之所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原因,那就是"因为王书金供述了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的部分情况",只不过,在检方看来,这"不足以奇":"西郊案发生在1994年8月,案发时,王书金就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工地打工,工地距现场距离100米左右。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曾找过王书金及其工友了解情况。被害人下班失踪后,其家属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查找,被害人衣服和尸体被找到后,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不少群众围观"。
这份强调"王书金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的实际情况在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的检方陈述,其实就是通过@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发布的。更早一点,在发布了"一审判决认定王书金的三起犯罪事实"之后,这个新开账号还曾引述王书金一方的辩词:"上诉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是:原判认定的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辩护人发表意见认为:王书金供述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可以认定应该是王书金所为"。
看到这里,围观者已经明白,如果王书金不能被认定犯下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也就意味着聂树斌有望平反的"一案两凶"证据不成立。
其实,担忧之情在开庭之前就已弥漫。经由@杨桐23日起转发扩散,据称是由当年最先报道"一案两凶"的原河南商报记者马云龙写成的《一场惊天丑剧就要上演,真凶王书金将全面翻供》流传一时:"据来源可靠的内部消息说,王书金将在24日的法庭上按照官方的要求,全面推翻八年来的供述,不再承认他是当年康菊花被害案的凶手。这样一来,八年来被舆论关注的中国当代冤案的代表聂树斌就失去了翻案的充分理由了。这个即将出现的局面是河北省政法机构精心策划和实施的阴谋的结果"。
不过,事后证明,这份对"平反不成反被逆转"的预测是搞错了具体方向。昨天一早,新京报发表《王书金今受审,自称不会翻供》之通版报道,并获门户广为推荐:"在此次开庭前,网上有传王书金会因'压力'翻供,但王书金的律师昨日在磁县看守所会见王书金后,转述称,王书金本人没有受到任何方面压力,上诉理由仍是聂树斌案是自己所为。王还称,自己是罪有应得,自己要承担,并不是外界所说替聂树斌承担"。
@贺卫方转发了马云龙的"翻供"说,但遗漏了新京报上的律师否认。在聂家后援团中,这位北大法学院教授是最醒目的那一个。开庭之前,他除了贴出自己6年前通过南都周刊质问"谁来给聂树斌们洗冤?"的访谈稿外,还主动为追随者梳理"王书金案审理看点":"1)七年前首次审判,法院何以对涉及聂树斌案的犯罪置之不理?2)为何对王的审判延宕八年?程序责任如何追究?3)检察机关如不追究康某被奸杀案,则必须对王的主动供认做充分证伪;4)除非司法机关再次用确凿无疑之证据证明聂系强奸杀人犯,否则必须为聂树斌平反"。
当@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王书金的上诉理由后,@贺卫方点评:"他在司法机关放弃追究其一起犯罪的情况下,又提起上诉,不依不饶地要求追究,让权势力图掩饰重大冤狱的企图无从得逞,我认为是重大立功";而后,在得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答辩认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后,他更是当即拍案而起,大喊"奇案":"本来,检察院是追诉犯罪的,被告往往是逃避追究的。王书金案多么奇妙,被告人在法庭上费尽心力要求追究他的未被追究的犯罪,检察官的目标却是千方百计地证明那不是被告人所犯之罪。于是,律师跟检察官的角色乾坤大腾挪。这样的审判真是难得一见。河北省司法机关,你们火了!天啊,原来这么简单!那何以河北检察机关要拖延八年时间,不在王书金一审时就把证据呈现出来,那么王不就无法得逞,就难以再活八年了吗?!八年了,其间什么事情不能发生?本次审理有怎样的呈堂证据?有无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律师质询?更重要的,法院是否中立?费解啊!"
的确,此时,在微博论坛上,以律师为意见领袖,失望之情溢于言表,抨击河北高院分明就是"为了面子,死不认错"。要知道,在接受了8年的媒体传播后,他们中的很多人在心中早已认定聂树斌实乃屈死,如今开庭审理,只不过就是要履行平反程序而已,就像刚刚得获国家赔偿的浙江张辉、张高平叔侄奸杀冤案一样。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对"检辩错位"的惊愕之情,连@祝福法官——一个身份认证为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同行——都感到稀奇,将事件讽刺为"中国法制史上最有纪念意义的一次庭审":"被告人坚称自己是一起案件的元凶;辩护人称玉米地奸杀案可认定是被告人所为;检察院对被告坚称的杀人案不起诉不指控;法院在推迟六年后开庭。这是中国法制史乃至世界法制史上都难得一见的庭审。这是社会主义法庭特有、资本主义法庭难得一见的庭审。必将记入史册";总结庭审时,@东方早报郑重其事使用长微博工具,其实,只有三行字:"王书金:人是我杀的;辩护人:是他;检方:不是他";甚至,连@人民网都借"夜话"表达不满:"王书金:'我干的。'检方:'不是你干的。'律师:'真是他干的。'检方:'真不是他干的,我有证据。'律师:'证据?没看到。'法院:'休庭。'"
然而,当@晏扬义愤填膺地怒斥"被告拼命认罪,检方极力否认,角色错位让人目瞪口呆,只是为了证明聂树斌并非被冤杀。这样的奇观将成司法史上的奇耻"之际,@翟春阳也愿出言相劝:"这固然是一奇观,但也事出有因:被告拼命认罪是为了争取'重大立功'。关键还看事实。"
一些愿意检视案情的发言者,比如@章文的文章、@李清,开始承认,确实存在王书金大包大揽以求"立功"的可能性。@韩东言更是质问"那些一致认为聂树斌无罪"的同情者:"依据的是什么呢?如果没有,仅靠人云亦云,凭什么这么认为?"
晚间,@北青张天蔚就此发表的看法:"有人恶毒攻击中国司法过度依赖口供,不遵守疑罪从无原则。河北检方拒不承认王书金口供,坚决对王书金疑罪从无,用事实反驳了对中国司法的攻击"——这倒不一定全是嘲讽。只不过,自有@刑诉毛立新回复:"检方对王书金的自供,确实是不依赖口供,而且坚持'疑罪从无'。希望也能以这样的原则和态度,处理聂树斌案的再审问题"。
毛律师在此案中多有发言。昨天傍晚,他特意汇总自己的6段微博留言,强调不可"双重标准":"现有证据,无法确证王书金就是聂案的'真凶',这是可以预料的。毕竟案件发生在18年前,王的记忆也许有偏差,实物证据也多已灭失,单凭被告人口供又不能定案。但这并不意味着聂案就一定不是错案,只要聂案本身的证据存在问题,未达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之程度,就不该定罪枪决……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对王书金供述的石家庄强奸案不予起诉,是正确的选择。但同样的原则和标准,也应适用于聂树斌案……聂案的一、二审判决书,简单、粗糙到令人无法容忍的程度,虽然有着时代的原因,但也能看出国家对待公民生命的草率与专横。聂案再审,不能再寄希望于'真凶落网'。既然能够以'疑罪从无'的态度对待王书金的自供,就应当以同样的态度对待'聂树斌案再审'……中国的冤案平反,不能再单纯地依赖'亡者归来'、'真凶落网'等小概率事件。试想,又能有多少蒙冤者能够拥有这样的幸运?必须回到案件本身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上来,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只有如此,刑事司法才取得实质性进步,树立起法治的新标杆。"
深夜时分,@律师夏霖接力而来,补充了对聂树斌案同样缺乏证据的说明:"没有任何人证指证聂树斌强奸杀人;控方没有提取任何诸如指纹、脚印、精液或其他物证,别说DNA,就连当时通行的血型比对也未做;现场遗留的用来勒死被害人的花上衣没有查明来源。结论:聂被处决仅仅是依据其口供,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实聂确实强奸杀人"。
律师们对"双疑双否"的强调,得以呈现在了今日潇湘晨报报道《检方的"疑罪从无"能否适用聂树斌案》中。此外,更附社评《疑罪从无的逻辑再证沉重的"幕后"》助阵:"围观者一地不解的目光中,王书金被检方'否定式'保护,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也在此成为一个意味深长的符号,鲜明展现出河北司法部门对它倾斜性运用的逻辑来。人们会想起当初对聂树斌案的审理,没有提取指纹与精液,仅仅是因为他的口供,河北司法部门就匆忙定罪并将其送上刑场,有罪推定、量刑标准过于模糊,系列的程序正义被当作儿戏。然而,同样是对可能为聂树斌翻案人物的审理,疑罪从无的原则却在此有了倾斜式的'坚定使用'。对确定程序的执行当然是无可置疑的,真正需要索解的,是谁让疑罪从无的原则成了可随意打扮的小姑娘?"
在认定聂树斌案"已由司法公正的自我纠正,演变成了地方权力相护的博弈过程"之后,这家湖南媒体又在许愿"迟到的正义终究会来":"所谓念兹在兹的法治社会,有理由去还原所有小人物们的尊严与安全。现在看起来,我们仍然显得过于乐观,聂树斌案依旧像极了一则不成功的法治寓言:悲剧开始得太过草草,正义显现得太过惊艳,而结局还在不知所终地一路踉跄向前。我们惟有等待,惟有继续呼吁"。
当钱江晚报转述一句聂树斌申诉案律师刘博今的"我之前想的太简单了"之际,同在浙江的都市快报更是允许评论员徐迅雷将昨日庭审形容为"新新新闻里的新拍案惊奇":"设若王书金真的是真凶,那么聂树斌就是一个典型的'冤假错案',这个追究起来,可是坏掉一批人的,远不像'一个人带坏一支中国男足'的卡马乔,把他这个主教练拿下就可以……谁最不愿意这案件出现变故?在当今政绩化的司法制度环境中,所有跟这个案件有点搭界的,都不愿意再生变、再'折腾',维持一切的一切的现状是最好的"。
京华时报的封面上,正好就是将《浙高院重审萧山杀人案》和《王书金认罪遭检方否认》并排陈列,配发评论《错案的预防和纠正不可偏废》亦是双管齐下,并获凤凰网重点推荐:"相比起受害人'死而复生',或真凶意外落网,'萧山案'的峰回路转,同样戏剧化,但却更多借助了司法自身的纠错能力。这也成为舆论关注此案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少媒体表示对浙江政法系统主动纠正冤案的认同,并认为这是个好现象,有助于司法公正……纠错同时也意味着责任追究,这又使纠错变成'两难':纠,则面临法律责任,可能权杖不保;不纠,又等同于将错误坚持到底,但只要不翻案,个人乃至个人背后的集体的风险都会大大降低。在这样的风险评估面前,要靠司法自纠来清理司法误判,实在有些过于理想化。异地审理、指定管辖、舆论监督等等,都应在保障错案纠正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唯其如此,司法不公才会无处藏身"。
远在云南,都市时报也以社论《聂树斌案司法迷局亟待勘破》向北京建言:"当年经办聂树斌一案的河北公检法人员,仍然活跃在河北司法界。如果本案确认为冤案,那么他们的责任是无法逃脱的,因此他们有足够的理由和动力联合起来抵制重审聂案,以及插手王案的审判结果。这是简单的常识,最高人民法院难道不应该为此做点什么?"
其实,对河北"官官相护"的抨击,一直不绝于耳。两天前,东方早报就曾由另一位微博意见领袖徐昕"以母亲的名义期盼司法正义":"每一次看到聂树斌母亲张焕枝的照片,我都会想到自己的母亲。一位母亲不幸,她的儿子被冤杀;一位母亲有幸,她的儿子还活着。活着,已是一种幸福……今年,我一条'死磕聂树斌案'的微博,已转发近28万次。网民称:'转一次,这颗年轻的冤魂就稍安宁;转一次,她年迈的母亲就多一份希望;转一次,离正义的距离就更接近'……6月21日,聂母对媒体称:'王书金案能在下周开庭再审,是法院部门往前迈了一步,我看到了进步。从(孩子)离开到现在,多年来我一次次上访,就是为了还他一个清白'……这位母亲的宽宏大量,不知是否会让当地司法机关无地自容?多年以来,我们看到,聂母申诉,媒体呼吁,法界敦促,民意涌动,而当地司法部门长期以来,未做出应有的反应"。
所以,这位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要带领自己的追随者呼吁"即使没有真凶落网,聂案也应依法再审":"代理聂母申诉的张思之先生早就明确指出,'聂案判决不顾主要证据严重缺失,歪曲真相,妄加罪名'。一起明显的冤案,启动再审为何如此艰难?主要原因是回避责任追究。此案涉及地方各级法院、公安、检察、政法委,甚至党委和政府,倘若聂案平反,很可能需要问责。而当年参与办案或过问指示的相关人员及领导仍活跃于政法机关,于是,当年'相互配合'、'联合办案'的机构和人员如果对此进行'联合阻挠',也并不奇怪。聂树斌之冤,不只是河北政法之耻,也是中国司法之羞…尽管最高法院可以指令河北高院再审,但最好是由最高法院直接提审聂案,以免除河北高院'当事人担任自己的法官'之嫌疑。这,不止是为聂树斌伸冤,更是向国人宣示,司法具有自我纠错的勇气和能力……再以母亲的名义,呼吁党和政府腾出让司法自我纠错的空间。不公正,无公信。国家需要一个独立、中立、公正、公信、权威的终局性纠纷解决机构。这样也有利于维稳,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像是泣血悲鸣。其实,河北法院想来也并非不知道必会遭遇此等"官官相护"的猜忌。昨天下午,新闻晚报即有引述:"河北省政法委一位负责人表示,王书金案和聂树斌案引发舆论持续关注,河北政法部门坚决支持媒体对司法公正的监督,但也希望媒体尊重法律,不要直接用'冤案'等字眼提前进行'舆论审判'"。
晶报今晨社评即对此有回应:"对于公共事件保持理性与客观是必要的,但舆论是舆论,审判是审判,无论是媒体还是公众,都不能左右或干涉法律的公正判决。说到底,司法公正来自于开放透明,而不是其他"。这篇《重审聂树斌案能否尽早给出时间表》是暂且放下王书金,转而催促另一个翻案机会:"时间过去了这么久,也许重审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难度,更何况,越是这样,越要保持审慎的态度。但这一切,都不能成为"拖"的理由。核查过程为何如此艰难?到底难在哪里?这些公众无从得知,但公众知道的是,在刑事诉讼法得到大规模修改的现实背景之下,聂树斌案如果继续依旧纹丝不动,如果真相与正义迟迟不能兑现,司法的权威与公众的法治信心都将不可避免地受到伤害"。
当外省同行集体上阵时,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这样的本地报章自然只能以法庭通稿示人。不过,若要说到对聂树斌最为紧盯不放的媒体,其实也就在近旁——新京报。且不说在过去两三年中的持续关注,仅在昨天,这家北京媒体不仅以头版标题预告《聂树斌案"真凶"今日再审》,更有《二审王书金,要让公众看到真相》之社论,强调"最要不得的就是延续一审的'鸵鸟政策',回避奸杀案、回避对聂案的再审"。
如今二审休庭,编辑们将"王书金:聂案我干的"和"公诉方:凶手不是你"的诉辩双方"互换角色"对比呈现在封面中央,再附《两案均应遵循"疑罪从无"原则》之分析,其中就有贺卫方对"检方很清楚王书金案利害而放弃职守"的分析。
一北一南。和新京报同步,南方都市报昨天也在头版通报了《聂树斌案疑似真凶:不会翻供》,不过,根据标注,今天的跟进报道是以综合新华社和人民网消息为主,评论也只是停留在了昨晚的微博上:"时隔多年,王书金案再开庭,对石家庄西郊那起强奸、杀人疑案,庭上检方显现出罕见的'谨慎'、排除合理怀疑,1995年已伏法的'凶残的犯罪分子'聂树斌若在天有灵,想来也会动容吧。一视同仁,疑罪从无,法治挽回颜面的机会已经不多。夜深了,中国的法律人,是否能心安,是否睡得着?"
@南都评论感慨之时,正值白岩松在央视直播镜头中谈论聂树斌案中的"疑罪从无"。昨晚的新闻1+1播出《"聂树斌案":死去的与活着的》,在介绍了控辩双方的分歧后,更因其间提及"聂树斌案被害者家属一直申诉:不信聂树斌作案"而获新浪今晨首页展示。深夜,@央视新闻更有补充:"司法寸进,理当肯定,但处理'聂树斌案'的迅疾与'王书金案'的犹疑,也折射出程序正义缺失,更应深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须有法必依,有冤必伸,才能重建法治信仰,维护法律尊严"。
央视新闻中心的官方微博账号,昨晚是将"聂母张焕枝"定义为今日面孔。其实,张焕枝对"司法造假"的斥责,早在昨天午前就已通过微博传播开来,北京晚报即在第一时间摘录:"'检察院拿出的证据都是假的。'情绪激动的张焕枝说,当年公安机关拿到她家的被害人的衣服是长袖的花衬衫,但是,今天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拿出的衣服,却是件短袖的衬衫"。
转达聂母指控外,媒体还多有引述王书金辩护律师朱爱民对检方证据的质疑。网易首页所荐稿件源自21世纪经济报道,被编辑特意加黑的段落中,除了有朱律师对检方主动提供证据的"没想到"外,更多的是"瑕疵":"聂案的现场勘验笔录只有勘验民警的签字,没有公安机关的印章。在法医鉴定中,参与鉴定的两名法医,一个在其上签了字未盖章,一个盖了章未签字,而且盖的章也不是法医鉴定专用名章,不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要求……朱爱民还发现勘验笔录中缺少一个现场方位图,"一般的杀人案件中都会有,在图里标出尸体在哪,自行车在哪。而这份勘验笔录却没有,说明其先天不足"。
其实,这满腹狐疑的由来,贺卫方昨天下午就已经说尽了。在与新浪连线解读王书金庭审时,这位民间意见领袖除了继续强调"指望犯错者自纠非常困难"外,更为自己的异议者立场辩护:新浪发问,"你是否有可能因为一贯地不相信公权力,而预设立场,直接站在相信王书金的立场上?";贺卫方答,"不相信公权力是知识分子当然选取的立场。大家不相信公权力,才能让公权力在指控犯罪、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有一定的压力……我的确不大相信公权力……如果他们各方面做的好的话,我们没有理由指责他,如果他们做的让人有怀疑的话,公众的天然怀疑立场没有任何错误"。
这不,今日午前,@作家-天佑已将王书金赞美为"侠客":"为了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并且已经被官府枪毙了的男人的名誉,他坚决不改口供,尽管改口供会对他有莫大的好处。而此时的检方更像是一个魔王,要把世界颠倒,要将宇宙搞成一片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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