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易新闻客户端发现新闻:「念斌致信亡父:平凡之家遭大劫」,与你分享。
当庭释放后的念斌拉着儿子的手,泣不成声。游精佑 供图
【编者按】
念斌出狱后,发表了一封感谢书,表达了对父亲的思念。2006年念斌被抓后,其父"夜夜无法入眠",不到4个月,郁郁而终。直到5年后的2011年底,在第4次被判死刑的法庭上,念斌才得知父亲过世的消息,一度情绪失控。
感谢信摘录如下:
爸,我回来了。
我还以为只能在另一个世界,向您诉讼我的委屈和我的牵挂。今天,我又见到了日夜思念的智轩和魏云,还有哥哥姐姐们。智轩长高了,懂事了,他从四岁的孩童,长成了十二岁的少年。可是,妈妈呢?我还以为可以在她面前尽几年孝,但是她怎么也走了呢?我只能抚摸到她的遗像。冰冷。疼痛。就差七个月。
八年来,一个正常生活的人,一个无病无痛的人,却突然,被捆绑在死亡的边缘。我们念家,只是海岛平潭一个平凡的家庭。谁会想到,这样的家庭,会遭此大劫?但,这一切,发生了。
这八年来,我见到次数最多的亲人,是张燕生律师。您一定知道,她每次来见我,都在安慰我,鼓励我,叫我坚持,让我相信。
公孙雪律师,斯伟江律师,李肖林律师,张磊律师,张继宗老师,潘冠民老师,汪聪慧老师,何颂跃老师,宋朝锦老师,肖宏展老师,胡志强老师,王鹏老师,莫景权先生,王友诚先生,张耀良律师,还有念斌案律师团的律师们,以及各位网友,各位亲友,我回来了,是你们,给我信心,给这个家信心,使我们没有放弃。
八年来,特别是在戴着手铐脚镣的六年多时间里,我前一秒希望,后一秒绝望。每次,听到管教打开铁门的声音,我都想:回家的时候到了,要不回到您的身边;要不,就回到您的孙儿和儿媳妇身边,回到哥哥姐姐身边。您知道您儿子内心的悲苦和委屈,知道我心里的希望和绝望。
爸,您在那边,也告诉一下孝龙哥哥,孝强哥哥,还有跟您相聚的妈妈,您的儿子念斌,是清白的,那件事不是我干的。世俗的律法,虽然不能取代天上的律法,但世俗是要伴随我们念家一生一世的。我们念家,是清白的。(澎湃新闻)
案情回顾: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念斌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在过去的8年时间里,被告人念斌被四次判处死刑。法院最终宣判,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上诉人念斌无罪。上诉人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念斌,1976年出生,福州平潭人。念斌与平潭县澳前镇南赖村丁云虾曾分别租用澳前17号陈炎娇相邻的两间店面,经营水果、食杂等同类商品。2006年7月27日晚,陈、丁两家用餐后6人同时中毒,丁云虾一对儿女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警方检验显示,两人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当年8月7日,念斌被警方带走。
2007年2月,福州检察院以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向福州中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福州中院首次开庭审理了此案,而在当年的庭审中,念斌当庭翻供,并表示,其做出的有罪供述,均是在遭受了警方严重的刑讯逼供后承认的。
2008年2月1日,福州中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随后念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08年12月31日,福建高院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9年6月8日,福州中院再次判决念斌死刑立即执行,念斌上诉。在福建高院于2010年4月二审判处念斌死刑之后,该案移送至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2011年4月最高院下发裁定,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福建高院重审;2011年5月5日,福建高院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11年9月7日,念斌案再次由福州中院进行一审开庭,当年11月24日,被告人念斌"又一次"被福州中院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随后,念斌第三次提起上诉。2014年6月,该案在福建省高院开庭审理。
(原标题:念斌出狱后发表感谢书:曾经前一秒希望后一秒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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